发布时间:2024-04-29 16:39 来源:深圳市商务局 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),我厅委托深圳市商务局对辖区内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,现将2023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予以公示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和《拍卖管理办法》,对2023年底前经批准设立、纳入统计管理的335家深圳市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。经核查,121家企业合格,108家企业限期整改,7家企业已注销,99家企业不合格。不合格企业名单中55家企业列为重点监管,44家企业列为移出统计管理。 公示期从2024年4月29日起至5月10日止。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商务局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。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,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,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,将不予受理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1.2023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(121家) 2.2023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(108家) 3.2023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(99家) 4.2023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已注销企业名单(7家) 广东省商务厅 2024年4月29日 (联系电话:88101050,传真:88107008) |